福州金山中学2025级七年级、高一新生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金山中学委托,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ZXCG-350101-HJGS-20260001、福州金山中学2025级七年级、高一新生校服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金山中学2025级七年级、高一新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350101-HJGS-20260001
项目名称:福州金山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6,667.00元
采购包1(福州金山中学2025级七年级、高一新生校服选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966,667.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6,667.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5030303-普通服装 | 福州金山中学2025级七年级、高一新生校服选购 | 1,403(套) | 否 | 需满足相关技术规格要求,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服务和验收等相关要求。 | 966,667.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6年度的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银行出具的完整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若注明“复印无效”的,投标文件正本须提供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若有背面的,须同时提供背面页)。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针对以上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9)联合体协议(若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4-03 至 2026-04-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4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为10000.00元,请潜在投标人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
银行账号:155 269 457
2、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按项目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操作,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自行采购专区操作指南-自行采购操作手册-自行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2026.03.13】.docx网址:https://zfcg.czt.fujian.gov.cn/maincms-web/articleDetail?type=manual&id=600ed04e20354e01b9141438461b1783&planId=&channel=a804dc1d-f7fd-4fb7-a9c3-24a6bc15d0de)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金山中学
地址:福州市金祥路175号
联系方式:0591-88071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联系方式: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冯曦、谢嫦姝
电话:05918621662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