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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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讨论稿)


 

1.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和显著标志,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服务,影响社会发展。语言文字工作是全民之事。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健康发展,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对于增进交流、保障社会协调运转,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文化认同、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影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2.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新中国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取得了很大成绩。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初步形成了语言文字法规和规范标准体系,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确立和普及,为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供了根本保障。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在我国公共交际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语言文字标准化、信息化及应用研究成果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国的语言交际障碍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人民群众的语言观念和应用能力发生巨大变化,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有了显著提升,对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对外开放做出了独特贡献。

3.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处于新的历史起点,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迈进,国家总体形势和发展任务的变化,给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提供了新机遇。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需要加快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同时,也需要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对社会语言生活加强监测、研究、引导和有效管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需要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需要开发利用好丰厚的语言文字资源,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作为文化载体和文化组成部分的双重作用;加速国家信息化进程、推动科技进步以及促进我国语言文化的国际交流,需要加强语言文字基础研究、基础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海峡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需要妥善处理两岸语言文字使用方面的问题,加强交流合作。语言文字工作的空间更为广阔,人民群众对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充满期待。

4.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和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队伍建设急需加强,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工作的基础条件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还需健全,应对社会语言生活纷繁复杂变化、提供及时引导和服务的应对机制还需完善,为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为继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国家信息化提供有效服务的运作机制还需探索。从总体上看,语言文字工作还不能很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需要抓住今后1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5.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国家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以及信息化建设,坚持“建设、推广、监管、服务”,努力保障国民语言权利,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发挥语言文字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的独特作用;坚持主体化和多样性的和谐统一,积极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增进历史文化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思路

6.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国民语言应用能力为目标,深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管理,完善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继续以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语言文字规范化重点领域,同时着力提升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水平,加大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力度;继续巩固“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以推进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措施。积极开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手段,推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建立立体测评体系;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有机结合,推进“中华诵”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扩大影响。以信息化为主线,以规范标准建设为核心,以科学研究和基础工程建设为支撑,以评测认证为抓手,推进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

第二部分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

一、战略目标

7.在实现2010年“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目标的基础上,未来1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和规范程度较高的地区进一步提升水平,困难较大地区加大推进力度;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大幅度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努力形成与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相适应的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7.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城镇基本普及,广大农村地区的普及程度明显提升,社会交际中的语言障碍进一步克服。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用语用字,成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园用语用字,成为机关公务、新闻宣传、公共服务行业的主导用语用字。汉语拼音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使用更为规范、更为适应需求。

7.2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提高。受过初等教育的国民普遍具备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的应用能力;具有中等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国民,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表达、沟通的能力。全社会语言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在公共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7.3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建设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语言文字资源监测与建设深入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在推进国家信息化进程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语言产业全面发展,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学科建设适应语言文字工作和社会应用需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立体测评体系成为衡量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重要依据,具有较高素质的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和学科人才队伍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7.4语言文字工作为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国民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要基本满足,初步构建起为国民和社会各行业提供语言文字宣传、咨询、信息、学术、认证等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国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得到保障。语言文字工作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中华语言文化的国际交流中做出更为突出的贡献。

7.5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协调。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完善,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监督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专家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更加巩固。

7.6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和谐发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更为突出,坚持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与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汉语方言、繁体字在一定场合继续发挥作用,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更为规范、恰当,社会语言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和谐。

二、战略任务

(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普及

8.分类指导,积极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8.1深入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各级各类学校将提升学生语言文字素质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语文及其他课程、课外活动等教育教学环节培养学生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应用能力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与习惯。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达到相应水平成为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成为教师培养、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学校要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开设汉语文课程,进行双语教学。通过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形成学科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社团组织活动等环节协调配合的语言文字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

8.2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语言,严格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标准规范;确需使用外文的要准确、规范。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具有相当水平成为上述部门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条件之一。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成为上述部门行业职业培训内容之一。

8.3面向社会不同需求,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和国民信息技术使用技能训练,提高国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

8.4加快农村和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步伐。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语言技能培训内容,对农村教师和少数民族教师进行大规模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族地区公务员、进城务工人员的语言文字专项培训,使他们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以适应岗位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

(二)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和谐发展

9.加强研究,妥善处理好各种语言文字之间的关系

9.1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汉语拼音的同时,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保留汉语方言、繁体字相应的使用空间。

9.2全面落实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语言政策,在民族地区坚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和自由,并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9.3推动建立两岸四地语言文字方面的民间协调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重视对台湾语文使用状况的了解和研究,鼓励海峡两岸民间合作编纂中华语文工具书,支持两岸学者就术语和专有名词规范化进行合作,推动异读词审音、地名审音定字、电脑字库和词库、繁简字智能转换软件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两岸相关团体和学校合办以诵读和书写中华经典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流活动。关注港澳地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师资培训等方面的需求,根据需要提供指导和服务。

9.4研究外语的学习和使用问题,研究确定国家外语战略,制定我国境内外语学习、使用的语种规划,推动外语教学改革;制定外文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公共交际中的外文使用;推进中华名词术语翻译,制订公共领域外文译写的国家标准。

10.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引导热点

设立语言文字安全与政策研究项目,建立语言热点追踪与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社会敏感问题、重大问题;加强国家语言监测语料库建设,对现代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动态定量分析和统计,对外语词、新词新语以及语言中的变异、发展进行监测、分析。

11.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健康发展

11.1日常宣传与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纪念活动等重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手段。

11.2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网站建设和报纸、期刊等宣传阵地建设,支持相关社团、科研机构、出版单位和高等学校开展语言文字知识宣传、培训等。

(三)夯实语言文字工作基础

12.推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

12.1启动语言文字标准建设、语言文字标准化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创新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制机制,加强前期科研工作,确保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制进程,基本完成国家语言文字通用标准和教育、信息处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重要标准的研制。

12.2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社会宣传、服务和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语言文字标准的社会知晓度和应用水平。建立并完善标准普及的工作机制,编制语言文字标准应用指导丛书,加大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力度;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专项培训,推动社会相关行业、领域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文字标准文本的数据库,建立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执行的社会咨询机制,为社会使用提供咨询服务;建设语言文字标准测查认证系统,开展语言文字应用产品的标准符合性认证工作,努力实现对语言文字应用技术产品的全面覆盖;探索语言文字应用产品的监管方式,逐步建立机关、出版、教学等重点领域执行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制度。

13.推进国家语言文字资源建设

13.1加强国家语言文字资源监测与研究。建设国家语言资源监测语料库和监测技术平台;对语言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全面把握语言生活实态、语言发展趋势,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开展语言资源监测理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评价体系,促进监测工作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加强语言监测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国家语言资源监测常设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测。

13.2保存、开发国家语言文字资源。采取各种措施,保存中华语言文字资源,建设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信息资料库,加强语言文化研究,促进语言文字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宣传,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语言资源观念,增强保护语言资源的意识。

14.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发展国家语言产业

14.1进一步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产业发展。加强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核心技术研发,全方位地研究解决我国语言文字信息化中的重大课题,促进其应用推广,形成信息产业中最具有中国特色的中文信息处理产业。增强中文信息技术与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改善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基础环境。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软件开发和统一平台建设。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推动完善并进一步研发基于计算机语言智能处理技术的中文信息搜索、识别等技术,并运用于对各类中文网络信息的识别和判断,为国家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14.2加强语言产业相关研究。开展关于语言产业业态种类的研究,明确语言产业的范围和领域;开展关于各业态语言产业社会需求、人员资质、核心技术要求、发展前景等的研究;重视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明确推动语言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措施体系。鼓励高校和研究机构与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推进学科建设研发成果的产品化和市场化。

15.推进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学科建设

15.1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引导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为国家建设与发展服务。研究和制定中长期的国家语言战略,为国家制定包括外语在内的宏观语言政策提供依据,并纳入国家整体建设与发展战略。加强语言功能规划研究,科学规划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民族语言文字、汉语方言、外语在我国社会语言生活中的不同地位与功能;从国家安全的角度确定对我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语言”;研究宏观语言战略,设计落实语言战略的行动计划,提出应对重大语言问题的科学预案,建立语言文化安全预警机制和监控机制。

引导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服务。制定《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规划》,主导开展服务于语言文字依法管理、语言文字信息化和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的应用研究,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提供理论、技术等支撑。同时,开展服务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等工作的语言文字本体研究,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

引导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为社会应用服务。主导开展服务于提高国民语文素质的语言教学与测评研究,鼓励、扶持开展针对社会各行业领域的语用研究,为社会规范、高效使用语言文字提供指导和理论、技术支持。

15.2加强语言文字科研管理工作。统筹各高校、相关科研院所的语言文字应用科研工作,加强行政指导和管理。制定关于语言文字应用科研的管理规范和工作制度;设立分工明确、功能细分、合作有序的科研管理机构;规范招投标程序和科研经费管理;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奖励机制及成果转化机制。

指导地方制定当地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规划,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开展科研工作。

15.3加强语言文字专业机构和基地建设。发挥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各分会的作用,使成为相关领域规范标准的研制中心,成为语言文字学家、标准化专家和行业使用大户的学术交流中心;采用现代科研管理理念,逐步将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中国文字研究中心、语言战略研究中心等机构建设成为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聚集全国优秀人才;同语言工程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规划并逐步建立不同领域的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

15.4推进应用语言学学科发展。加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的学科地位;优先发展当代社会急需的分支学科、关系时代发展的前沿性交叉学科;尽快形成应用语言学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和教育体系;促进应用语言学研究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提升学科研究的科学性,扩展学科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应用语言学及其相关科学的学术合作,形成科研合力,承接重大项目,联合攻关,形成标志性学术成果;力争建成若干个文理交叉的对国家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的应用语言学重点实验室;成立中国应用语言学学会;办好应用语言学学术刊物。

16.加强队伍建设

16.1加强高校应用语言学学科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扩大“应用语言学”相关硕士点、博士点在全国高校的覆盖率;在科研项目研制过程中发展队伍、培育人才;从财政上支持高校博士研究生和年轻教师赴国外进行联合培养或参加学术交流,建立常态机制或固定交流项目,逐渐培养出一批应用语言学学术领军人物;建立若干富有活力的应用语言学科研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培养造就具有现代学术视野、创新意识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人才,满足国家对应用语言学人才的需求;加强对社会相关职业急需的应用语言学人才培养。

16.2设立“国家语言文字贡献奖”,对在语言文字研究和社会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6.3加强“语用系(所)主任(所长)论坛”建设,使之成为语用系(所)主任(所长)发展的平台。

16.4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及应用研究论坛,使之成为研究人才发展的平台,鼓励学术创新。

16.5面向行业系统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进行培训,提升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理论知识、规范标准和语言文字使用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管理干部队伍。编制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建立国家级培训基地;建立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创新培训模式。

17.继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逐步推进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汉语能力测试,建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立体测评体系,拓宽测试领域,提高测试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弘扬中华语言文化

18.传承和弘扬中华语言文化,增强国民对中华优秀文化的热爱

重视语言文字在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要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服务;建设经典文库及经典资源库,重视并加强对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做好“中华诵”系列宣传活动,使之成为教育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精品工程,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普及活动,成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的重要平台,成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载体。

19.系统梳理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历史

充分展示我国丰富多彩、历史悠久的语言文化,建立网上中华语言博物馆,同时利用现有相关博物馆,系统梳理我国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历史,有效保存和保护我国的语言资源,增强各民族对母语、对中华民族共同语和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和珍视。

20.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国际交流

进一步加强汉语的国际传播,加强对外汉语教师培训、教材建设等工作;扩大和深化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对外介绍、传播我国语言文字发展成果和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经验,促进中外语言文化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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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与社会力量合作,以比赛推动“中华诵”

33.1“中华诵”经典诵读全国大赛

定期举办全国经典诵读大赛,不断创新模式,完善赛制,发挥网络和电视媒体优势,为全国及海外诵读爱好者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发现并培养诵读优长者。

33.2组织“书写经典、传承文明”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继续举办面向全国及海外大中小学生的规范汉字书写比赛,建立学校—县—地市—省—国家选拔机制,采取多种比赛方式,发挥比赛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使其成为规范汉字学习和书写技能提高的品牌活动。

34.举办“中华诵·全国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

34.1定期从各省(区、市)选拔优秀中小学生,开展诵读、书写经典展示及名师示范讲解和营员交流互动活动。

34.2定期举办两岸中小学生“中华诵”夏令营活动,增进两岸青少年的感情交流,增强两岸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的热爱与认同。

35.“中华诵”传统节日宣传

35.1举办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春节诵读晚会,深入挖掘传统节日内涵和习俗。继续开展以传统节日为主题的诗词歌赋创作大赛,增强传统节日的社会知晓度和对青少年的吸引力,达到“经典就在我们的身边,习俗就是我们的传统”的示范效应。

35.2以专题片、深度解读等表现方式,展示节日内涵魅力,强化传统节日的内容和形式;编写节日读本,推动读本进中小学校园;组织对传统节日标志、吉祥物等的设计征集活动,促进相关产品开发,增强节日文化感染力。

36.经典诵读与中华文化传统教育模式的探索与推广

36.1定期开办论坛,对新时期如何以经典诵读为载体和渠道开展文化传统教育进行深入研讨。

36.2成立课题组,就不同诵读内容、形式与语文能力提升的相关性、对人文素养提高的贡献度及其对思想行为的影响度,进行长期跟踪调查与科学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经典教育模式,保证行动的科学性、有效性。

36.3开办讲坛,解读经典及诵读技艺。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

37.加强语言文字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推动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形式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和《外文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颁布其他针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实际的单项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在有关行业系统法律法规中纳入语言文字规范相关要求;推动地方制定或修订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38.加强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建设

38.1进一步发挥国家语委统筹协调作用,明确政府各部门依法管理本系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的职责,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建立并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执法监督体制。

38.2继续深入开展语言文字专项督政督导、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建立社会语言生活监测机制,进一步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新闻出版编校质量检查、广播电视质量监测、工商管理监管和普法教育宣传等制度之中。

39.制定外语发展战略,建立对社会生活中外语使用的指导、管理制度。

二、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增强发展动力

40.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国家语委的机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各级语委机构,落实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强对基层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的设置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指导相关科研出版机构和学术团体配合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41.完善管理体制,推进齐抓共管

提高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协调机构的规格;充分发挥各级语委的统筹协调职能,巩固、完善与语委委员单位、相关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协作制度,动员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形成和巩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深入发展,使旅游、卫生、民航、公交、民政等部门和行业系统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激励机制。

三、加速人才培养,建设专业队伍

42.制定规划,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专家队伍建设,将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基地建设相结合,以重大项目带动科研机构和高校学科专业队伍建设,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保障,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持续发展

43.推动国家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经费投入,地方各级政府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的按需投入;在保证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投入。合理分配经费,加大对农村、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的投入和支持,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城市带动农村、东部支援中西部,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发展。